
2026年2月1日,《金融機構產品適當性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生效施行,《辦法》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所監管的金融機構產品適當性管理工作進行統一規范。結合《辦法》的出臺實施,深圳金融監管局提示廣大消費者:關注金融消費適當性,科學評估自身需求、理性作出消費決策。
2025年,深圳金融監管局緊扣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金融監管總局工作要求,錨定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目標,以暢通內外循環為抓手,深耕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金融改革開放,推動金融深度融入社會治理,引導轄內銀行業保險業持續加大金融供給、提升服務質效,為深圳“十四五”時期高質量發展任務圓滿收官貢獻金融力量。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科技大會、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建立科技保險政策體系,科技部、金融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推動科技保險高質量發展 有力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科技保險意見》)。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就出臺背景和政策主要內容進行了解讀。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為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和《中共深圳市委關于制定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等文件精神,充分發揮保險業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助力深圳市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同時實現保險業自身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科技大會、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建立科技保險政策體系,科技部、金融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推動科技保險高質量發展 有力支撐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科技保險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構建過渡期后常態化金融支持機制,精準支持農村有幫扶需求的人口發展生產、增加收入,助力鄉村全面振興,近日,金融監管總局、財政部、農業農村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于做好幫扶小額信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為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金融監管總局堅持強監管嚴監管,自2024年起開展保險中介市場清虛規范提質行動,依法依規分類別、有步驟地出清不符合監管要求、非正常經營的保險中介機構,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機構依法吊銷業務許可證。2024—2025年,全國累計查處吊銷注銷保險中介集團3家,保險專業中介法人機構57家;清退保險專業中介分支機構3730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226家。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統籌建立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促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部署要求,深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加快構建過渡期后常態化金融幫扶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支持的力度、精度和實效,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推動城鄉融合發展。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農業農村部聯合發布《關于統籌建立常態化金融支持機制 助力防止返貧致貧和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近日,金融監管總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在京召開第二次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保護監管聯席會議,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應邀出席會議。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促進銀行保險機構依法持證經營,金融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