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2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6年第2號公布 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2月2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5年第10號公布 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2025年7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5年第7號公布 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為認真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于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國發〔2023〕1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5〕8號),切實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實現雪中送炭、服務民生,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和實體經濟多樣化、普惠性的金融需求,特制定實施方案。
開發建設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前海合作區)是支持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提升粵港澳合作水平、構建對外開放新格局的重要舉措。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大會上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前海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方案要求,堅持“依托香港、服務內地、面向世界”,全面強化前海合作區國家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功能,支持香港融入國家金融改革開放新格局,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經國務院同意,提出以下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5〕8號)和《銀行業保險業科技金融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金辦發〔2025〕31號)等工作要求,扎實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推動深圳銀行保險機構進一步提升科技金融服務質效,支持深圳加快建設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產業科技創新中心,制定本行動方案。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進一步發揮深圳資本市場樞紐功能,支持深圳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勇當尖兵,制定本行動方案。
2025年4月3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5年第3號公布 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4年第7號公布 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7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3年第5號公布 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